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1 19:25:24 阅读量:2491
根据唐山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30日,唐山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4日,唐山市委巡察组向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唐山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当日下午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勾景文兼任;为进一步细化责任,促使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分别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牵头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细化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察出的7大类、19方面、40个具体问题,结合巡察组提出的18条建议,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唐山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整改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对口科室、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采取责任到位、人员进位的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强化调度落实。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调度,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审议,推动整改工作务实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实时督账,按时核账,定期销账。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在抓好市场供应、人员排查等工作的同时,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全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三个月来,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局采取过硬措施,真抓真改,各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针对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9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0个,未完成1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①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在抓大局、保稳定、促发展方面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在抓大事、控全局方面,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议,对人员调动、党支部人员改选、荣誉上报、政策性资金申报、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促进党组履职进位、责任到位。
②关于“班子分工没有涉及党建工作”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局党组对局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③关于“党组会议流于形式,没有2016年党组会议记录”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了局党组会议程序,实行了会前征求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需提交党组会议议题,确保党组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酝酿、会后能落实。关于没有2016年党组会记录问题,我们认真剖析原因,主要是没有按党务、政务和党组、行政班子分别召开会议,因此2016年度所有会议均记录在一个会议记录本上,这是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2018年遵化市委巡察后,我局及时制定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分类分项召开会议,并设置了专门记录,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①关于“取缔非法加油站工作滞后,造成群众上访”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中石化唐山公司2003年起在我市建设了31家农村加油网点,采取租赁农户土地作为站点选址,并委任被租赁土地持有人为站长和法定代表人,办理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公司与各站点之间属于隶属关系。由于经营效益低下,中石化遵化分公司自2008年起至2014年3月间,陆续与这些网点经营者签订了停止经营、给予补偿的协议书(至今仍有2户未签协议,3户未领补偿金),注销了经营手续,但未拆除经营站点。因对经营站点的经济补偿标准不一致(最低6420元,最高63800元),导致这些站点中有13人持续到中石化遵化分公司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上访。为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环境整治,2018年2月遵化市政府组织商务、公安、安监及属地乡镇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将21家非法加油点全部拆除到位。这些人员上访的根本原因是补偿标准不一、相互攀比。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局积极协调中石化遵化分公司和上访人员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补偿争议,于2019年12月底通过法庭调解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没有再发生上访现象。
②关于“未按要求制定招商引资初始备案制度”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已经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遵化市鼓励全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遵字【2018】6号),制定了《招商引资项目初始备案制度》,对《项目建设“大比武”招商信息统计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原表格的基础上增加了“项目首谈引荐人”信息,对项目引荐人及时进行备案登记。
3、关于民主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
①关于“2018年7月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但对大额资金使用的额度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大额资金使用没有集体讨论痕迹”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条研究、逐项细化,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标准及其他规定事项。二是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发给每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以便于全面学习掌握和落实制度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特别是在人事变动、资金拨付、报请审批等重大事项方面,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13日、1月15日、2月16日、3月13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落实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主决策程序。
4、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有差距问题。
①关于“贯彻落实仅限于学习文件原文,没有制定党内谈话、党内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方面,结合“三个努力建成”学习月活动,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坚持完善制度,研究制定了党内谈话、党内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印发给各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严格执行。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党小组会议3次,开展党内谈话4次,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更加完善,落实更加到位。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①关于“学习氛围不浓厚,工作不扎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有差距。安排部署敷衍应付,虽制定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但学习形式简单,仅是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已经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将学习内容纳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正在逐步实施。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开展理论测试、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质,已经于3月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
②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党组书记讲党课的讲义照抄网络文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少,仅有1580字”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李家君已经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明确规定,班子成员讲党课必须自己撰写讲课稿件,课前进行认真备课,决不允许再以工作忙为由,由他人代笔或抄袭网络文章,端正态度,严肃学风。
③关于“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没有成立以班子成员、理论宣讲骨干为成员的宣讲团”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成立了以班子成员、理论宣讲骨干为成员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深入到栗源、金卓等公司进行了宣讲。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结合“三个努力建成”学习月活动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下步将持续深化推进。
④关于“考试组织不规范,机关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考试,应参加考试45人,留档试卷仅有27份,且考试分数与答题情况不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分别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考试,从试题拟定、考试程序、阅卷打分、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参加考试人员39人,收回试卷39份,平均得分97.5分。今后,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规范档案留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①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除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外,没有发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痕迹”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0年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三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3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按照市委安排,组织开展了向张晓静学习活动,发动全体机关干部立足岗位工作,向先进看齐,对标对表查找自身差距,并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问题。
①关于“学习没有达到规定时间,没有2016年集中学习记录,2017年集中学习两次。档案资料不真实,2018年集中学习会议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均出现2月29日,实际没有这个日期。理论学习读报纸、念文件,一人读、大家听,形式单一”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遵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下发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因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对2020年市委宣传部下发的1、2月份学习篇目,已经印发每名班子成员,以自学的方式进行了学习;二是严格学习标准,规范学习内容,对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记录时间、记录内容等进行了规范,做好学习记录及学习资料存档工作;三是强化学习效果,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入心入脑,指导实际工作。2020年1月结合“三个努力建成”学习月活动,对规定篇目进行了深入学习,每名班子成员均撰写了心得体会,开展了学习研讨活动。四是2020年3月19日,局党组书记就记录日期出现的错误、档案资料真实性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谈话,进一步严肃了学习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①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有17人;职务与岗位不相符的有7人”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目前整改进度:我局已向市委组织部写出相关请示,申请配备行政编制人员,尽快解决编制与岗位不相符造成的混编混岗和岗位职务不相符问题。整改措施:按照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要求,我局共设立8个科室,其中:行政科室4个,行政编制13名;事业科室4个,事业编制40名。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12名,除1名新招录公务员外,其他11名均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有全额事业人员33名,均系一般干部。由于4个行政科室没有行政编制人员,因此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混岗在行政岗位工作,造成混编混岗。为推进工作开展,在没有行政编制的情况下,明确了7名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科室牵头组织工作,导致职务与岗位不相符。
②关于“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超权限任命干部,2017年3月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直接发文任命3名同志为股级干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17年2月27日、3月23日,我局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高国增任商务执法大队队长、周利民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柳明远任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职务,并于3月底向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呈报了审批请示,应由该局提交市政府党组会议进行审批,但一直未予批复。截止到2019年11月26日,上述3名同志均已不再担任任命职务。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干部任免程序,坚决避免超越权限任命股级干部问题发生。
2、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弱化问题。
①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到位,没有2016年工作要点,没有2016、2017年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没有开展为民服务活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经查找相关资料,2016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要点于1月4日拟定,并记录在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但是存在内容简单,没有单独印发问题。关于没有2016、2017年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问题,经进一步搜集整理,两年度确已对支部工作进行了总结,撰写了文字报告,但没有及时归档,致使巡察时没有提供两年度党支部总结材料。2017年已经开展了为民服务活动,只是档案归整不及时,目前已经对材料进行了归档。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各年度都将在年初及时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年末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档案留存工作。2019年机关党支部已经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了党支部“三会一课”主要内容,以“周五机关学习日”和“学习强国”为载体,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累计组织开展周五学习日活动50多次;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牢记历史、祭拜英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铁厂镇甲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开展了党性实践活动,使得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重点抓好学习教育、“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书记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的落实,保证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使每名党员都能始终在党组织的教育之下、党内制度的约束之下、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承担党员责任。全年先后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开展了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工作,组织党员进社区打扫卫生、擦玻璃、清除小广告等义务劳动2次,为结对帮扶社区设置便民服务公开栏;2020年1月份,机关党支部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到社区对抗美援越老兵和低保户进行了慰问,送去了生活必需品。
②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招商办袁宏伟于2016年12月辞职,但其党组织关系直到2019年4月才转出,其2019年1-4月党费到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进驻仍未缴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袁宏伟辞职后,我局立即通知本人需将党组织关系迁出,以保障其在新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但因其在北京打工,长期不在遵化。因此,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间,机关党支部多次与该同志联系,催促其尽快迁出党组织关系,直至2019年4月25日才办理了迁出手续。2019年8月20日袁宏伟将欠缴党费补缴到位。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2019年起,机关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了党员规范化管理,党费及时收缴,当年及时办理调出人员党组织关系迁出手续3个,转入组织关系1人,及时收缴党费19555元。今年前3个月,又及时分别转出、转入党组织关系各1人,收缴党费8604元,已经上交市直机关党工委账户,从制度执行方面都落到了实处,收到了较好效果。
3、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意识不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①关于“2016、2017年度除主要领导外没有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纪律要求,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如2019年12月10日,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此次会议从方案制定、谈心谈话、剖析材料撰写、会议程序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内容充实、查找问题准确、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强,取得了预期效果;二是严格把关材料,要求班子成员务必在会前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报经党组书记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全面,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如2020年1月17日,我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详细制定了会议方案,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就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了会议质量。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
①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招待费报销没有审批卡、接待清单”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为从根本上严格财务管理,我局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入手,重新修订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工作接待管理制度》,对费用报销流程、招待费用报销申报及其附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实行招待卡审批制度,凡涉及公务和招商接待,必须提前填报审批卡,注明接待清单和陪餐人员名单,附来客接待方案,实行经手人、分管领导签字,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予以报销。
②关于“超标准接待,2018年6月14日、2018年10月15日,客商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超过3人”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这个问题主要存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方面,针对此问题我局在新制定的《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工作接待管理制度》中对接待标准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来访客商少于十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来访客商多于十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来访客商人数的三分之一,严禁一客多陪,以制度规范待客管理。
③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18年4月28日闫国政、刘卫江乘坐石家庄至北京西高铁一等座,并按一等座车费全额报销”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已经报销的车票进行了审核,上述两名同志已经于2019年12月15日,将差额票价共计156元退还局财务,二人和财务人员已经以书面形式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了深刻检查,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车、住宿,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组织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公务差旅有关规定。同时责成财会人员精研业务、把握标准,对报销票据认真审核,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坚决避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问题发生。三是我局重新修订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工作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出差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负担,坚决避免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再次发生。
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①关于“2017年没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执法人员名库”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自2018年度起我局已经及时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更新公开执法人员名库,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持续完善更新《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的企业主体名录库》,并随着人员和企业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明确了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抽查,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②关于“没有对典当、二手车、废品回收等行业开展执法检查”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在典当行业执法方面,我局对原有两家典当企业虽然开展过执法检查,但确实存在执法不到位、执法未留痕问题。按照《中共唐山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商务局职责调整和编制核定的通知》规定,2018年12月23日起“典当行业服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已经划出商务部门。在二手车交易执法方面,已对全市61家较大二手车经营市场主体进行了详细地实地检查,摸清了底数,查找了问题,将积极协调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属地乡镇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废品回收执法方面,结合城区生态治理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于2018年3月份,我局会同8个乡镇(街道)对城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站点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共排查出违反生态建设的29家废品收购站,其中:遵化镇16家、西三里乡6家、苏家洼镇3家、西留村乡4家、文化路街道办1家,已经全部搬迁,取缔到位。今后,我局还将持续加大对二手车、废品站执法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③关于“对二手车市场商业主体底数不清,缺少规范、集约发展的有效措施。”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详细摸清了市场底数。经结合行政审批局查证,目前,我市共有二手车经营业务的商户967个。目前正在分别与浙江传化智联公司、唐山亿恒实业公司分别洽谈,拟在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实现规范化经营、集约式发展。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不深入问题。
①关于“《准则》《条例》学习计划中要求,将此项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查阅资料没有发现相关记录”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经组织对《准则》《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学习情况已经记录存档。
②关于“机关37名党员仅有学习心得17份,测试答卷19份”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已经重新组织进行了《准则》《条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人员39名,收回试卷39份。责令未按要求撰写学习《准则》《条例》心得的党员,进行了撰写,补齐了档案。
③关于“没有2016-2018年开展警示教育记录”问题,此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针对2016-2018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少,教育活动管理不规范,学习记录记载不全面,归档不完备等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归档工作。2019年3月22日对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传达,6月6日对中纪委5月31日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7月22日对公务员吃喝接待“不可为”20条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开展纪律教育,11月22日对我省近期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传达,12月27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沉浮》。特别是为教育好全体机关干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020年3月13日遴选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二是适时制定2020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受疫情影响,我市纪委全会至今尚未召开,待会议召开并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后,将及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关于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①关于“2016年7月1日同一天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请假标准不ー致。机关工作人员马鑫因病长期无法参加工作,虽已按规定扣除工资,但请假手续不完善”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重新制定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事、病假规定及待遇管理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审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汇总,编印成册,印发各科室严格执行;二是关于马鑫同志请假手续问题,考虑到该同志身体有病,需长期治疗,且家住唐山,确有不便,经本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已经于2019年3月起离岗创业至2021年3月,期限两年。
(六)关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①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2016、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全年总结”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遵化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的要求,制定党组全面治党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清单和班子副职“一岗双责”清单,待市主体办下发相关通知后,立即制定,并严格执行。二是每年7月10日前、翌年1月10日前,向上级党委、纪委专题报告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2019年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报告;三是认真传达中央、省、唐山市和我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每年年中局党组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切实从党组层面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②关于“廉政谈话不到位,2017年以来,没有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记录”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党组书记定期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重点就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洁纪律进行谈话提醒。2019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0次。2020年1月14日、15日,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就加强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进行谈话提醒。
2、关于重罚轻管,没有做到法纪衔接问题。
①关于“2016年1月刘备寨乡张洪春因违法经营成品油被处罚,2017年3月又因同一问题被处罚,且违法经营者张洪春是中共党员,在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没有将其违法行为移交遵化市纪委”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张洪春经营的刘备寨乡马各庄加油站因超范围经营,我局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2019年5月22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刘备寨乡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强制拆除了超范围经营的设备设施,根除了其超范围经营问题。关于违法经营者张洪春是中共党员,在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没有将其违法行为移交遵化市纪委问题。经详细梳理,我局已于2018年5月份,对2016年以后各年度收到行政处罚人员,逐一到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党员身份核实,并将包括张洪春在内的9名违法经营的党员名单移交给了遵化市纪委,切实做到了法纪衔接、管罚并重。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共出动120余车次、400余人次对加油站进销存台账、车用尿素配备、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按照遵化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对建成区加油站卸油时间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卸油行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3、关于对关键部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够问题。
①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2016年没有银行账、总分类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已经设立了总分类账,对全部记账凭证进行了汇总,按各个会计科目分月列示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填写了科目汇总表并进行了登记;二是设立了银行账,对2016年发生银行业务的记账凭证逐笔进行了再核实,并与设在总分类账中的银行账科目进行对比,确认准确无误后予以登记。
②关于“部分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没有主管领导、财务主管及出纳签字”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财务人员加强了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对填写不完整、缺少签字的报销单进行了整改完善。三是重新修订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工作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差旅费报销单据必须将时间、地点、出差事项、出差人员、费用金额填写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经本人、财务人员、分管副局长、主管财务副局长签字后方能予以报销,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③关于“大部分发票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出差人员结算时必须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入账。二是责成财会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没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④关于“跨年度报销费用,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跨年度报销票据共计212张,合计金额181556元”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确保各年度招商经费能够足额纳入预算,逐月拨付到位,确保及时报销各种费用,避免因经费不足或拨付不及时导致跨年度报销费用问题的再次发生。
⑤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簿与凭证不相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前期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入账。二是制定了《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履行审批程序购买到位后,必须及时将采购手续、发票记入财务账簿,将新增固定资产登入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做到账、证、物一致,账物相符,管理规范。
⑥关于“2019年1月以来,大部分发票与单位实际名称不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要求出差人员和办公用品采购开具票据时,必须完整填写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标准名称,对实际名称不符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会议形式进行提醒,严格按照《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报账工作流程》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对遵化市委巡察情况通报问题重视不够问题。
①关于“对遵化市委前三轮、第四、五轮巡察情况通报的问题,没有认真对照进行全面自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了遵化市委前三轮、第四、五轮巡察通报精神,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二是全面开展自查,严格对照通报的共性问题,紧密联系我局实际,分析存在问题,自觉进行整改,同时,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商务招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②关于“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内部管理突出问题没有做到‘未巡先改’”问题,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事、病假规定及待遇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并辑印成册印发各科室,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2、关于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关于“对2018年6月15日遵化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11个问题,2018年11月15日已全部整改完毕,但直到2019年8月15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进驻,“党政会议不分”、“对党的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抓的不紧”、“固定资产不入账”等6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自查自纠,对2018年遵化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逐个问题进行梳理,仔细查找整改漏洞,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到位。二是严肃整改纪律,对六个问题逐个予以说明,形成专题报告,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坚决维护整改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10月21日)。联系电话:0315-6619625(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遵化市水泉路60号;邮政编码:064200;电子邮箱:zhshangwuju@163.com。
中共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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